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曲靖调研资源税法授权地方决定税收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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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曲靖调研资源税法授权地方决定税收事项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09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徐 青


  6月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杨礼华一行到曲靖开展资源税法授权地方决定税收事项工作调研座谈,对曲靖市资源税法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就《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和免征减征具体办法方案(征求意见稿)》听取政府、企业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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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祖良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作情况汇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政府领导就曲靖市资源税法授权地方决定税收事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主要对曲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近3年来资源税收入情况以及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并根据曲靖实际情况,对资源税法的执行提出了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曲靖为此次调研所做的精心准备,对曲靖在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和免征减征具体办法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如实反馈,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 方式和免征减征具体办法方案》提供参考。

  杨礼华建议,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律授权地方决定税收事项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资源税法,明确税率、征收方式和减免税的决定,发挥地方的积极性。要统筹综合考虑,科学合理制定好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和免征减征具体办法,既要统筹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也要平衡稳定财政收入与减轻企业负担的关系;既要考虑某一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与我省面对产业竞争力的关系,又要考虑深入推进税制改革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关系。财税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新税法实施的有关准备工作,包括制定配套征管办法、做好税法宣传解读、纳税辅导和业务培训等事项,确保资源税法2020年9月1日在云南省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