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三件大会议案 关注乡村清洁、市域社会治理和中心城区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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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三件大会议案 关注乡村清洁、市域社会治理和中心城区饮水安全

发布日期:2021-02-05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月5日闭幕。《关于制定<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的议案》《关于对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进行立法的议案》《关于保障曲靖中心城区市民饮水安全加强源头治理的议案》三件议案被列为今年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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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浩介绍,在本次会议上,各位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照法定程序向大会提出议案。根据本次大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2月4日上午12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3件(麒麟区代表团6件,沾益区、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宣威市、解放军代表团各1件)。其中:有关立法方面的议案6件,有关监督方面的议案7件。从内容看,涉及城乡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方面6件、教科文卫工作方面1件、社会建设工作方面2件、交通工作方面1件、人大工作方面2件、部队建设方面1件。

  根据《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在收到代表提交的议案后,及时进行了登记、分类和初审。按照“审查确定代表议案,应当坚持职权范围原则、重大事项原则、可行性原则、一事一案原则”的要求,议案审查委员会于2月4日下午召开会议,对代表所提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关于制定<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的议案》《关于对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进行立法的议案》《关于保障曲靖中心城区市民饮水安全加强源头治理的议案》3件列为议案,其余10件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所列议案,将按照《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委(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