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二次党组会议和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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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二次党组会议和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1-04-28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徐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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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下午,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二次党组会议和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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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兴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阳、毕尚鹏、马琼芬,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段玉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讨论了关于对曲靖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传达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精神,研究市人大常委会的贯彻落实意见;传达了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精神。

  会议指出,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将在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期间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体现了人大监督的长期性、系统性,同时也体现了残疾人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市人大社建委和常委会办公室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准备、精心组织,通过开展专题询问,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不足,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全市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努力把全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让广大残疾人与其他社会成员一道,共享发展成果,共同开创美好生活。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重大意义,根据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人大机关职能职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贯彻落实意见,认真抓好各项创建工作,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推动曲靖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会议强调,省委、省政府召开曲靖现场办公会为曲靖明确目标定位,找准科学路径,形成加快发展的共识,上下一心、团结奋斗,埋头苦干、艰苦奋斗,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云南副中心城市和滇中城市群重要增长极。作为人大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曲靖提出的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谋划做好各项人大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曲靖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云南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委(室)主任、正处级副主任(委员)、常委会一级、二级调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