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四次党组会议和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
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要闻 > 正文

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四次党组会议和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1-06-17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徐 青

3U1A1748_副本.jpg


  6月17日下午,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四次党组会议和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


3U1A1764_副本.jpg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兴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阳、毕尚鹏、马琼芬,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段玉林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市委有关文件;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讨论了关于《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修订稿)》的议案;讨论了《曲靖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办法(讨论稿)》;讨论了关于安排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补助经费的方案(讨论稿);讨论了关于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讨论了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听取了关于召开曲靖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工作联系会议有关事项的汇报。

  朱兴友指出,这次会议讨论的《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修订稿)》,是根据4月8日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和修改完善后的修订稿,进一步确定了曲靖市“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定位、目标任务、实现路径,为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朱兴友强调,制定《曲靖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办法》,能够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从而有效发挥街道人大工委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办法,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讨论。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体现了人大监督的长期性、系统性,同时也体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工作的重要性。会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准备、精心组织,通过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推进《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全市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不断加强和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曲靖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工作联系会议顺利圆满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委(室)主任、正处级副主任(委员)、常委会一级、二级调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