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曲靖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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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曲靖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29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徐 青

  近日,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曲靖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正式印发,从通过之日起施行。

  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对制定办法目的和依据、机构性质及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组成人员配备、会议制度、经费保障等事项作了规定。同时对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管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人大街道工委制度建设等分别作了规定,相关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层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实际,为人大街道工委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近年来,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或规则,对规范和推进各地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但由于组织法没有就街道人大工作作出较为详细规定,全省也未出台统一的工作办法或条例,工作中还存在不规范、不统一等问题。《曲靖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有利于推动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