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尚鹏率调研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贵州省黔西南州、云南省罗平县等地实地开展《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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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尚鹏率调研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贵州省黔西南州、云南省罗平县等地实地开展《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1-07-23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陈化东

  为进一步推进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同立法,切实推动万峰湖保护迈入法治化轨道,7月19日至22日,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尚鹏率调研组一行到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黔西南州安龙县万峰湖镇、曲靖市罗平县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就万峰湖沿湖基本情况,百色市、黔西南州、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三市“州”)协同立法情况以及保护条例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等立法进展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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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在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座谈会上,百色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德海表示,将按照三市(州)协同立法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认真梳理与会人员对《百色市万峰湖保护条例》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继续与曲靖市交流探讨,促进“三州市”之间的协同立法和生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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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在黔西南州安龙县万峰湖镇实地调研中,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健勇表示,加强对万峰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一是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坚决抓好州委、县委决策事项逐一落实;二是按照目标、问题、责任、结果“四个导向”,推进落实“四清”任务;三是扎实做好万峰湖库区安龙水域发展规划,推进生态与经济融合发展;四是推动“三市(州)”积极协调沟通,强化协同联动,狠抓工作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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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调研组在曲靖市罗平县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认为,开展对万峰湖立法调研是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对加强区域协同立法工作作出的主要部署,对“三市(州)”共同保护好、管理好万峰湖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万峰湖保护跨区域协同立法协作交流,建立健全各项合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的切实回应。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围绕万峰湖协同立法中禁止性条款、执法尺度、保护范围、垂钓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等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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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尚鹏指出,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湖区治理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珠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做了积极的贡献。万峰湖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共同守护的环境,曲靖市将一如既往地保护好万峰湖的上游,以《百色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为蓝本,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履行人大工作职责,结合地方发展特色,按协同立法协议商定的事项和立法时间节点推进曲靖市万峰湖保护立法工作。

  毕尚鹏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调研、讨论、修改、论证和完善,使法规凸显地方特色,确保立法质量,保证法律标准和实践标准。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从中央到地方重视生态保护的为民情怀,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及时启动开展好《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主动作为,有序推进万峰湖保护立法工作步伐;三是精心准备,做好前期启动的各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做好立法协同,罗平县人大要及时向县委汇报、与县政府沟通,成立起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立法任务完成;四是继续加强与百色市沟通相关文本内容,认真反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意见建议;五是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上位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