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指导组赴曲靖开展《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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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指导组赴曲靖开展《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1-08-06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姚呢喃 谢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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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5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启红率立法调研指导组赴曲靖开展《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尚鹏、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何浩、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谭黎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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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立法调研指导组到曲靖市老年公寓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询问养老服务成本、水平及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详细了解了曲靖养老服务工作情况。

  截至2021年4月底,曲靖市全市户籍人口670.81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90.61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3.51%(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曲靖市常住人口576.58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86.04万人,老龄化率14.92%,与2010年六普相比,60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4.21个百分点)。其中,80—99周岁高龄老人13.52万人,百岁老人315人。共有城市公办老年公寓8所,民办养老机构18个,农村敬老院85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62个。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2021年3月,曲靖市启动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经多次修改,形成了《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草拟稿)。

  8月6日,在《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指导座谈会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普利锋汇报了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情况,省人大立法指导组对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与会部门围绕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探讨。省人大立法指导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认为该条例选题较好,切合实际,养老服务工作大有作为。建议对条例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同时做好立法技术规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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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普利锋在表态发言中指出,要进一步做好条例修改完善工作,规范立法语言,确保法规立得住真管用。

  毕尚鹏强调,条例起草小组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力求符合我市实际。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将与市人民政府精准合作,围绕条例的促进精神认真研究,切实把条例立成良法,为养老服务促进工作提供强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