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对制定《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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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对制定《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1-10-15    来源:曲靖市人大城环资委    作者:陈化东

  10月12日至14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玉率队赴罗平县、陆良县、会泽县对制定《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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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罗平县、陆良县、会泽县进行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相关街道在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清洁管理运行等方面情况汇报,仔细询问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乡村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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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调研组就制定《条例》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对立法工作可行性、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提出,乡村清洁条例是顺应民意和新形势的立法行为,是一项民生工程,要做到政府主导,以群众为实施主体;进一步做好乡村清洁的基础工作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工作,以带动其他相关方面的乡村清洁工作;加大各级资金保障力度;制定保洁员工资标准,保障保洁员劳动利益;要体现合理的奖惩机制;增强乡村清洁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维护乡村清洁、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明确乡村清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使用主体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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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强调,要加大乡村清洁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乡村清洁长效机制。要广泛开展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调研,广泛收集全市乡村清洁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同时也要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推进乡村清洁工作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使立法更加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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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罗平县、陆良县、会泽县汇报了乡村清洁工作开展情况,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围绕制定《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