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 加快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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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 加快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07-09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科    作者:谢林俊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增强备案审查意识。条例通过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专题学习等方式强化《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学习宣传,为条例施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020年6月,组织市、县人大机关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人员160余人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条例学习培训视频会议,为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指导具体工作夯实基础。常委会机关专题逐条学习条例内容,并对条例制定背景、备案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实践发展进行解读。

  二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增强工作着力点。条例施行后,市人大常委会对标条例内容,通过制定新办法、废止原办法的方式,及时修改完善备案审查办法:增加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与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改革方向保持一致和合宪性审查等内容;在扩展备案范围、完善审查程序、细化审查标准、增强纠错刚性等方面作出规定;是结合实际情况,对专项报告主体和报告时间予以明确。在市级备案审查办法实施后,沾益区、富源县、师宗县、罗平县、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区域内的备案审查制度进行完善。

  三是强化备案工作,确保备案全面及时准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加强与制定机关的沟通,定期督促制定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及时核查纠正迟报、漏报行为。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参照省人大常委会对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要求,规范县(市、区)人大决议决定备案格式。认真履行初步审查职责,对符合条件的文件予以备案,对存有疑义的文件采用委室人员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研判。一年来,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材料齐全、格式规范。

  四是落实备案审查专项报告制度,推动工作显性化。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落实条例关于专项报告制度的工作要求,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四年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在常委会会刊上公布报告全文。同时,通过常委会领导带队调研、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等方式,积极推进该项制度向县(市、区)延伸。目前,师宗县、富源县、陆良县、马龙区、会泽县、沾益区、麒麟区、罗平县等8个县、区人大常委会已于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五是完善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水平。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曲靖市大数据建设和管理中心申请技术支持,便捷机关各委(室)使用信息平,打通平台运行“最后一公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督促制定机关通过信息平台开展报备工作,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