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严把审查关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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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严把审查关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发布日期:2021-09-23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科    作者:谢林俊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在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一是对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市人大机关各委(室)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逐件审查,并委托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进行研究。二是对审查中发现的个别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引用规章名称错误、制定技术不规范等问题,市人大有关专委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咨询请示,并通过联合审查,共同听取起草部门意见等方式,努力提高审查质量。三是对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涉及合法性问题的内容,将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四是对制定技术不规范、可能造成理解歧义、执行不当的内容,将提醒制定机关加以改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工作开展以来,共收到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5件。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