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要闻 > 正文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2-14

3U1A0976_副本.jpg


  12月14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兴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阳、毕尚鹏、马琼芬、钟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段玉林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微信图片_20211214192847_副本.jpg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暨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的说明,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会议审议了《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草案)》,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制定<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的议案》《关于保障曲靖中心城区市民饮水安全加强源头治理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对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进行立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草案表决稿)》《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事项。

微信图片_20211214193042_副本.jpg


  会议向新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按照《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通过任命的曲靖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李明勇、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郑惠琼、曲靖市投资促进局局长罗雁龙、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陆国生分别作了任职发言。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龚加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鲍顺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委员)、市管各职级调研员;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各专委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名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1名省人大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2名乡镇人大主席;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各1名领导;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林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民族中学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