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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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2-05-23    来源:曲靖市人大城环资委    作者:陈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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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下午,曲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座谈会,对《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现实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修订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进行研究讨论。

  会上,各参会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汇报了独木水库保护情况及《条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条例》已颁布实施近二十年,在省人大的监督和各部门及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社会反响良好。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条例》的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修订,现行《条例》部分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所不符,随着机构改革,有关单位职能职责发生变化,特别是水务公安的撤销,严重影响了《条例》的贯彻执行。同时,独木水库向曲靖中心城区供水后,水库保护治理要求进一步提高,《条例》的部分条款亟需修订。

  会议认为,独木水库作为曲靖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对《条例》进行修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针对《条例》中保护区划定界限变化、管控保护标准低、处罚标准低等情况,要结合曲靖实际,科学合理处理好水源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以利于当地群众的生存发展。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议案工作的要求,配合做好《条例》修订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