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到罗平检查《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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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到罗平检查《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22-05-27    来源:罗平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赵 娜 李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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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带领执法检查组到罗平县就《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九龙南祥寺、清真寺、腊山观音古寺等宗教活动场所。详细了解了《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培训、宗教场所管理、宗教活动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询问了《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组织召开汇报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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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罗平县贯彻实施《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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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对罗平县贯彻实施《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检查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继续加大对《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条例》的知晓度,加大《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在社会面的宣传力度。要继续加大《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力度,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切实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宗教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共同构建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检查组强调,《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地方性宗教法规,是我省宗教工作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省宗教工作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全面推进罗平法治建设,维护罗平宗教领域正常秩序,维护宗教关系健康和谐,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沈宏波,县委常委、副县长卢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桂国辉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随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