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查《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有关交通行为条款贯彻执行情况
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要闻 > 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查《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有关交通行为条款贯彻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2-07-22    来源:曲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作者:杨 娜

23921658502231_.pic.jpg

 

  7月19日至22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带领市直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有关交通行为条款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查。


23931658502231_.pic.jpg

23961658502257_.pic_hd.jpg


  调查组一行先后到麒麟区、沾益区、罗平县、师宗县实地查看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不避让;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依次排队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并深入到出租车运营管理公司,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目前网约车、共享车辆在运营管理、服务能力、安全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3971658502262_.pic_hd.jpg


  实地调查结束后,专题调查组召集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参加《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有关交通行为条款贯彻执行情况全市座谈会。


23941658502235_.pic_hd.jpg


  座谈会上,王明琼充分肯定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全面推进了《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有效提升了我市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促进曲靖城市品质提升。

  王明琼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围绕此次专题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整治,要始终树立新发展理念,营造宣传的浓厚氛围;要始终重视《条例》的重要性,狠抓常态化管理;要始终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优质高效服务水平;要始终压实责任,提高信息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力度;要始终应对新业态的挑战,提升文明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教育效果,不断夯实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大交通环境,为我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3951658502244_.pic_hd.jpg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文生,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警支队参加会议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