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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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16    来源:曲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作者:杨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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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3日至16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带领执法检查组,对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陆良县、富源县贯彻执行《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各县(区)公办、民办幼儿园, 实地察看了园区环境、幼儿活动室、寝室、厨房、娱乐设施、硬件设施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并听取了各级政府关于《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汇报。了解幼儿园在实际办学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掌握了各级政府在全面贯彻实施《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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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在市级召开的执法检查座谈会议上,王明琼对全市的学前教育工作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学前教育今后在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规范管理等工作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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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明琼指出,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对孩子的成长发展和一生幸福都有着重要影响,事关孩子的未来,也关乎国家的未来,实现“幼有所育”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未来工程。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合各方资源,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装修、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二是要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点任务,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合理配置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三是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实行职业准入制度,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等方式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强化教师队伍专业培训;四是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监管力度,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教育部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开展教育监查、督学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努力提高办学办园水平,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向好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美好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