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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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3-03-28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月28日下午,曲靖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钟玉、谭力华、缪应虎、高阳、段玉林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清廉曲靖建设暨全市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讨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选题计划(审议稿)》;研究部署2023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讨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度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讨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星级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坚守人民立场、坚定历史自信、彰显使命担当、指引前进方向。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服务中心大局,确保人大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曲靖建设实践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强调,今年的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重要会议,要把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清廉曲靖建设暨全市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特别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石松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清廉曲靖建设取得实效。要认真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清廉建设的有关要求,抓实重点工程实施,促廉洁、改作风、提效能,努力营造机关良好政治生态。要把创建“星级模范机关”与其他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资源和力量,实现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共同推进、全面提质。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委员),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