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29
来源:曲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作者:杨 娜
3月26日至28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率队赴师宗县、会泽县、富源县,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3个县的14处文物点,涉及到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及县级博物馆,也涵盖了国家、省、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听取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安全体制和管理机制的建设情况,经费投入情况,文物保护机构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文物活化利用以及对文物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王明琼对各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文物保护和利用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和利用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监管,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水平;要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文物保护良好氛围,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管理好宝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