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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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4-04-09    来源:曲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作者:杨 娜

  4月8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市文旅局局长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曲靖海关、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汇报部门有关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座谈交流,共同研究如何更好地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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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要对法律法规宣传阐释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更需要广大文物工作者去挖掘、阐释、解读,并用老百姓愿意听、喜欢听的方式“讲好故事”。要协作保障到位,确保文物保护的事业经费投入到位,各部门协同合作、上下联动到位,同时加强文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力量配置。要活化利用到位,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在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修改的关键良机,建台账、善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项目,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再新命名挂牌一批、升级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将曲靖历史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同时,要培育激活市场主体,实现文旅高质高效融合发展,做好云南省副中心城市的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