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草案)》已经2024年7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质量,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缪应虎率立法调研组对条例草案开展了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到罗平县鲁布革乃格码头、万峰湖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万峰湖保护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区域协同执法等工作情况,并召开有罗平县人大有关专委会,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等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罗平县和鲁布革乡两级人大代表等人员参加的立法调研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各方就万峰湖协同立法中保护区域的划定、政府及其部门职责的确定、执法协同机制的完善、法规禁止行为的设定、相关法律责任的创设等立法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与交流。同时,在市级层面也召开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地方立法咨询专家等参加的立法调研座谈会。
调研组指出,制定《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实际行动,也是我市在立法法修改后,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的一次大胆尝试。市人大有关专委、常委会有关委(室)务必高度重视,围绕针对性、协同性、有效性的要求,稳步推进该项立法工作,确保如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同时,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听取和研究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把提升立法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召开法制委员会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认真做好立法前评估工作,努力使该条例凸显地方特色,务实管用。三是要把握好客观规律和立法规律,有效加强万峰湖的保护和管理,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期盼开展立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