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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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11-07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1月6日至7日,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经德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兰发文作的关于全市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对外贸易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曲靖市2024年1至9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曲靖市2024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杨军作了关于全市防灾减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刘国俊作的曲靖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曲靖市2024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作的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骆建才作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四荣作的曲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和关于《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力华作的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

  会议分别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曲靖市2024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将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布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谭力华、缪应虎、李金熙,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单祖伦,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兰发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伍玉荣,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尹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苍;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委员),市管一级调研员;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城环资委、教科文卫委、监司委、社会委委员;1名省人大代表和3名市人大代表;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政府办各1位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