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71次(扩大)会议
10月10日,曲靖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71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以及近期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经德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招待会、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做好《曲靖市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新闻发布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和政策配套,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第207次、208次、209次会议精神,强化“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专项联动监督成果运用,发挥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作用,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依法跟踪督办,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抓基层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点评意见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会议通报了纪检监察案件处理决定,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和省纪委监委的决定,严格落实省委“六要”要求和市委清廉曲靖建设“六个年”系列要求,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李金熙、林培华出席会议,王明琼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