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曲靖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立法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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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曲靖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立法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6-01-15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曲靖市融媒体中心

  1月15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曲靖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红色资源见证党的奋斗历程,承载初心使命、凝聚民族精神,曲靖红色遗址丰富、红色故事流传深远,制定一部高质量、有特色、可操作的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地方性法规,对于系统解决当前我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长效保护机制,推动红色资源的赓续传承与合理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扣鉴别、保护、传承、利用等核心内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关部门要扛起政治责任,精准把握立法要义,凝聚合力、协同攻坚,扎实有序抓好《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让法规彰显曲靖特色,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