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4日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伍玉荣的提请:
一、免去
柏桦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向晖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兴荣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任命
柏桦为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