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讲堂进法院,以案为鉴警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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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讲堂进法院,以案为鉴警钟鸣

发布日期:2023-07-20    来源:沾益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张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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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丰富廉政警示教育载体,7月18日,沾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及部分人大代表走进庭审现场,以案作廉政讲堂。

  全体人员在法院第一审判庭认真旁听了原曲靖市煤炭局副局长李某某涉嫌受贿一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围绕起诉书指控,列举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多组证据证明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孙某某、张某某、施某某等服务对象现金的犯罪事实,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到案后坦白、退赃等悔罪表现,建议法庭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合议庭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主持了质证和辩论,对控辩双方无争议且符合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证据予以当庭采信。庭审中控、辩、审三方围绕公务人员应当坚守政治底线、慎重用权、廉洁自律等方面对被告人进行了帮教。

  从该案可以看出,李某某从煤炭部门一般办事员走上重要领导岗位,曾经也为全市煤炭行业的发展贡献了力量,但随着职位升迁,他放松了对自身的监管,忽视了岗位职责,放任自己向犯罪深渊下滑,将自己亲手送进监狱,其教训可谓惨痛。

  庭审后,检察机关以案释法,深入剖析其违纪违法行为背后理想信念缺失、价值观念扭曲、纪法底线失守的根本原因,给参加旁听的人员又作了一堂精彩生动、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切实发挥了强震慑、固防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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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正廉洁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新时期好干部必须具备的五项标准之一,是党员干部从政的法纪红线和道德准则。人大常委会机关身处监督一线,我们要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以案为鉴、以案为镜,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筑牢政治忠诚之魂、理想信念之基、务实担当之能、拒腐防变之墙,为高质量发展中的沾益贡献更有为的人大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