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区召开贯彻实施《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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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召开贯彻实施《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3-11-06    来源:马龙区人大教科文卫委    作者:李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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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日下午,马龙区人大常委会与区人民政府联合召开《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贯彻实施(以下简称《条例》)推进会。

  会议指出,《条例》于9月23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推进平安马龙建设,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区的卫生事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学习贯彻《条例》,一是要做到知行合一。认识上要提高、思想上要学习、行动上要落实;二是要做到家喻户晓。学习多形式,镇村组干部必须学、卫健系统干部必须学、涉及部门干部必须学;宣传多方式,积极采取会议宣传、标语宣传、广播电视宣传、制成册子宣传;三是要做到履职尽责。对照《条例,扛起部门责任抓落实;乡镇牵头抓总,担起属地责任抓落实;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担起监督责任抓落实。

  会议要求,《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曲靖市精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既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平安马龙和健康马龙建设的基本要求。区人民政府要和有关部门一道,进一步细化措施,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把《条例》真正落实到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服务、救助保障过程当中,充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提升全区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平安马龙和健康马龙作出新的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锋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尹朝良,区卫健、医保、民政、残联、公安等政府组成部门及10个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