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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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日期:2024-02-01    来源:罗平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忠桥 侯映 许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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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上午,罗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67名,实到代表258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蒋友贵主持。

  担任本次会议执行主席的还有:海建才、沈宏波、金艳生、杨林、陈永、钱聪林、李维敏、王兴坤、周波、黄克桥、刘超、徐华燕、杨弢、熊俊柱、徐维。

  王玮等在主席台就座。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大会主席团全体成员,不是主席团成员的其他县级领导。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沈宏波向大会报告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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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指出,2023年,在县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圆满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积极作为。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8次;开展专题调查、专项检查、工作视察、执法检查26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4个,作出决议决定9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人(其中,免职18人,任职19人);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0名,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6名,县人大代表辞职7名,依法终止了13名县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补选县人大代表15名。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展现奋发有为的履职担当;三是发挥代表作用,激发纾难解困的强劲活力;四是紧扣时代脉搏,提升固本强基的能力素养。

  报告提出,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回应人民关切,忠诚履职,努力在依法监督上有新成效、在决定任免上有新规范、在代表工作上有新拓展、在自身建设上有新加强,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罗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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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刘恒向大会报告罗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2023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全县“三个定位”及市中院“122”奋进目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奋进新征程 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受理各类案件7759件,结案7519件,结案率96.90%。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刑事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等18项指标全市排名第一。审判质效综合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二十。2024年,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打造高质量司法,为全面推进现代化罗平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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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敏向大会报告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等重点任务,突出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023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58件,其中,受理审查逮捕492人,受理审查起诉781人;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18件、行政监督案件98件、公益诉讼案件105件。2024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基石,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罗平、法治罗平,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