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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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2-22

 

2020年12月22日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左右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曲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曲靖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曲靖市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授权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