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严泽平等五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1-12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2日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退休,严泽平同志申请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因工作变动,何浩、谭黎、海桂洪、凃勇四同志分别申请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严泽平、何浩、谭黎、海桂洪、凃勇五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经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严泽平、何浩、谭黎、海桂洪、凃勇五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