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卫国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1-14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卫国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1月14日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卫国同志申请辞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李卫国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李卫国同志辞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