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名额分配和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
(2026年10月8日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16个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有关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和选举有关事项作如下决定:
一、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84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
二、曲靖市市县乡三级换届选举时间安排为:各县(市、区)于2026年12月31日前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县(市、区)原则上于2027年1月15日前组织召开完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妥善应对会前代表出现变动等特殊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确定1个县(市、区)可延期至2027年1月25日前组织召开完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乡级人大代表选举及新一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合理安排,但必须在县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前完成;市本级原则上在2027年1月31日前组织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三、市级推荐的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97名,由市委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到有关选举单位依法选举。
四、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387名,具体分配名额为:麒麟区44名,沾益区30名,马龙区19名,宣威市77名,富源县44名,罗平县37名,师宗县27名,陆良县39名,会泽县55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驻曲部队15名。
五、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占代表总名额的10%,人口特少的聚居少数民族,至少应有代表1名。
六、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归侨归眷代表2名。
七、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妇女代表比例占代表总名额的31.8%,比往届增0.8%。
八、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非中共党员比例占代表总名额的33%。
九、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占代表总名额的26%,比往届提高1%,其中,新增新就业群体代表2名,新增社区工作者代表3名。
十、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占代表总名额的49%,比往届减少5名,比往届下降1%。
十一、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连任的代表应占代表总名额三分之一左右。
十二、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和民主党派、无党派、宗教界人士的代表。
十三、曲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结构,由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安排意见,经市委同意,各选举单位应按结构要求推荐代表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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