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海建才、王远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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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海建才、王远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10-08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海建才、王远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10月8日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海建才同志申请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王远同志申请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和《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曲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海建才、王远同志辞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