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人大作为,推动地方法规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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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人大作为,推动地方法规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20-04-29    来源:沾益区人大常委会社会民侨委    作者:尹 玲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完善。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曲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先后制定出台了《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个人文明行为等作出了规范。两部《条例》的出台既回应了群众呼声,也满足了发展需要,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对强化曲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供了坚强保障,开启了加强法治曲靖建设的新征程。

推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是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也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区级人大常委会责无旁贷。近年来,沾益区人大常委会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将市人大常委会已出台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纳入工作范围,采取积极措施,突出抓好重点环节,推进地方立法“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为建设幸福和谐法治沾益贡献力量。

一、广泛动员,紧扣重点,学习《条例》先行一步

区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法律监督机关,在法律法规的学习中,每一个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都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通弄懂,才能有效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两部《条例》施行后,沾益区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多形式开展学习。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多次强调,学习践行《条例》,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事关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条例》的制定,体现了全市人大代表智慧和人民群众意愿,具备广泛的社会基础,是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有力举措,为推进和谐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高度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深悟透,带头践行,大力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在《条例》施行之初,针对《条例》施行时间较短,有关内容尚不能被全面深刻理解把握的实际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利用机关周一集体、两月一法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机关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通读原文,紧扣重点,深入学习。同时通过学习研讨、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全方位、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和主题学习,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掌握,以学促提高,切实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使机关干部职工成为学法懂法的表率和模范。

二、创新方式,广泛宣传,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在《条例》的贯彻实施过程中,沾益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前期的宣传解读等基础性工作,坚持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为先导,确保《条例》深入人心。一是积极参与集中宣传活动20191031日,区人大常委会班子领导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全区贯彻落实《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并在文明承诺墙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姓名,承诺带头践行《条例》。二是身体力行,积极开展志愿宣传活动。两部《条例》出台后,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由班子成员带领市、区人大代表深入包保乡镇(街道),宣传普及《条例》主要内容和规定要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群众践行《条例》的热情和自觉性,并听取社区群众关于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绿色、文明施工、社区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向乡镇(街道)社区反映,回应群众关注,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当好文明风尚示范者、法律法规实践带头者。结合创文敲门入户、新时代文明实践十进万家志愿服务活动,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社区、小区、商铺、公园广场等区域进行《条例》宣传,社区工作者一起张贴宣传海报,捡拾白色垃圾,入户分发《条例》的宣传品,开展不文明行为劝阻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机关干部职工的率先示范和身体力行,影响和带动居民群众,从我做起,点滴践行,告别生活陋习,积极传递健康文明正能量,使学习宣传践行《条例》的氛围在社区蔚成风气。是整合资源做好媒体宣传。为进一步扩大两部《条例》的知晓率、覆盖面,区人大常委会创新方式、整合资源,在沾益电视台、曲靖M沾益版开设专栏,采取条款解读等形式,每周一、周四固定时间对《条例》进行全面阐述解读;同时深入开展《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工地 “六进”活动,组织动员各单位各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QQ,村(社)利用“大喇叭”等载体和平台,对两部《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内容、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宣传解读,让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广大市民深入了解《条例》、支持《条例》、拥护《条例》,积极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促,深入检查,促进《条例》落地生根

执法检查是人大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在行政区域内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两部《条例》出台后,沾益区人大常委会择机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条例》落地生根。201910月,在《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后,沾益区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对全区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中,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突出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坚决不走过场。在查阅有关部门制度文件、会议纪要、记录台帐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项汇报的基础上,组织代表先后深入龙华街道、盘江镇、德泽乡,现场检查了部分房地产开发建设施工现场、涉及民生的居民安置房、学校、卫生院等建设施工现场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针对宣传不够到位,施工管理不够规范,安全文明措施差距大,日常监管有盲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弱等问题,提出了要强化《条例》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推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厘清职责任务,增强协同配合,切实形成《条例》贯彻实施合力等审议意见,及时交相关部门办理,推动《条例》落实落细,落地生根。

2020年,沾益区人大常委会将《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列为监督重点,在配合市人大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拟定于6月再次组织代表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将根据配合市人大检查时发现的漏洞和短板,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检查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检查哪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汇民智、聚人心、献良策方面的作用,倾心投入、查找问题、剖析成因,针对法规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更好地促进《条例》全面贯彻落实。

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安全施工,践行文明行为、涵养文明风尚是城市有效管理、文明程度提升、社会秩序良好的重要体现,事关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积极倡导、常抓不懈。沾益区人大常委会将以两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执法检查为契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不断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做到预防与治理并行,宣传与落实同步,以良法促进善治、保证善治,在推动地方法规实施中彰显人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