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五关” 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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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五关” 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发布日期:2023-05-26    来源:马龙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余成连 李双翠

  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方式,也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等工作,从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办理代表建议对于改进各方面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近年来,马龙区人大常委会严把代表建议质量关、办理关、督办关、答复关、考核关,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代表建议解决率连续多年达到50%以上,给了代表和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严把建议质量关

  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关系办理的效果。马龙区人大常委会注重从源头把关,提高建议质量。一是广泛收集选民建议。引导代表深入选区,走访选民,广泛收集选民建议,确保代表建议真实反映人民意愿、代表人民心声。二是认真组织代表视察。组织代表通过集中视察、专题视察、会前视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开展、重点企业和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引导代表提出具有针对性、全局性的建议。三是加强与主要承办部门的沟通。认真分析研究近年来代表提出建议现状,梳理出具有普遍性、经常性的问题及办理解决情况,深入与政府主要承办部门深度沟通,了解原因、国家政策导向及项目资金争取情况,引导代表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尽可能提出能够对接上级项目资金的建议。四是严格审查把关。每年人代会前,要求各乡镇、街道代表团提前收集整理代表建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代表所提出的建议,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和各乡镇、街道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查缺补漏;建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协助乡镇、街道对所提建议进行审核把关。会议期间,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对收集到的建议逐件审核把关,对符合立案的,从建议格式、内容、提出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文本质量不高的建议提出修改意见,提高建议质量。同时,报请议案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对涉及解决代表本人或者亲属个人问题的、一事多议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属于本级职责范围的等不符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立案要求的,决定不予立案。

  严把建议办理关

  为办好代表建议,马龙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抓实交办、承办、办理等关键环节,努力使每一件建议都得到尽心竭力办理。一是召开高规格交接交办会议。联合召开由“一府两院”、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区直承办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参加的高规格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接交办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现场移交区政府,再由区政府现场交办给具体承办部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一府两院”和承办部门主要领导对承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作表态发言,充分体现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二是精准交办代表建议。代表建议涉及面广、办理职能交叉现象突出,交办是否精准决定建议能否得到有效办理落实。交办会前,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与区政府办及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将建议所提内容与承办部门职能职责对应,精准确定承办部门、协办部门,有效避免建议办理推诿扯皮、“跑路”现象。三是开好业务培训会。召开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对建议办理程序、办理答复、面商、答复函起草及格式等业务进行讲解,确保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四是压实办理责任。区政府对每件代表建议均明确了政府牵头领导、承办单位,涉及几个部门职责的明确了协办单位。具体承办部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办理方案,规范办理程序,压实办理责任。五是突出办理实效。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最终目的,尽心竭力解决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区政府牵头领导加强领导,对部分难度大、创造条件能够办理的代表建议,牵头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承办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件建议,集中人力、物力、资金办理代表建议,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对资金需要量大,本部门本级财政无力解决的建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保障代表建议办理;对正在办理的建议,按照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推进办理进度,确保按时办理解决。

  严把建议督办关

  马龙区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建议督办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突破口,压实督办责任,多方督促,推进一系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民生改善的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一是强化重点督办。将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督办,相关委室跟踪督办。通过常委会领导及相关委室负责人多次深入承办部门或建议办理现场,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了解建议办理进度和存在困难,与承办部门一道分析办理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办理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共同推进重点督办建议真正办理落实,以点带面,推进其他建议办理。二是强化日常督办。建立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委室按照分工联系督办代表建议制度,定期深入承办部门了解办理情况,指导办理工作,共商措施推进办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与区政府督查室加强联系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和时限规定,通过电话催办督办、与承办部门线上线下指导等方式进行督办,及时解答承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办理答复规范有序。三是强化会议督办。结合建议办理情况和存在问题,适时召开督办会议,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提出办理要求。四是强化测评督办。在常委会会议上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向社会公告测评结果,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建议继续跟踪督办,直到满意为止。

  严把建议答复关

  做好代表建议答复既是法定的职责,也是对人民对代表的尊重。马龙区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建议答复作为关键环节来抓,要求建议承办部门必须做到面商率、答复率均为100%。一是面商虚心诚恳。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要加强与提出建议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领衔代表、联名代表的协调沟通,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深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要求,共同协商解决办法。二是答复实事求是。办理结束后,承办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答复代表,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汇报办理过程、办理内容或争取列项等情况;对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详细说明不能解决的客观条件和法律政策依据,耐心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严把建议办理考核关

  为了充分发挥考核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激励督促作用,马龙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向区委建议,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核内容,并制定《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明确承办部门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制度、管理措施,并按要求和程序面商、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的,承办部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办结完成相关材料,经过核实,确实已解决的代表建议,每件加0.1分;由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经过核实,确实已解决的,办理满意度测评为满意的,每件再加0.1分。同时,明确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敷衍了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不按程序面商、答复代表或答复代表不满意的,经区人大常委会核实,事实属实的;对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督办的建议在办理满意度测评中被测评为不合格的,每件扣0.1分。经过两年来的严格落实,部分承办部门加分达1分以上,对部门综合考核起到较好的激励督促作用,有效调动了各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积极性,促进了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