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五项措施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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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五项措施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防线

发布日期:2024-04-18    来源:陆良县人大财经委    作者:吴炳峰

  近年来,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切实履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为此,党组采取了五项措施,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要求党组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委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机关党组和机关工会负责人直接抓,切实解决干部职工意识形态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进行认真讨论。同时,制定了《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学习,紧贴意识形态内容制定全年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员干部的行动统一到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以党组书记专题党课开局,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从思想上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示范引领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每季度讲一次党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

  强化正面引导,加强阵地管理。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加强对人大网站和微信工作群、宣传栏、职工书屋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做到可管可控,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要求干部职工在使用工作微信群时,只能用于日常工作信息传递和正能量传播,不得用于胡讲乱说或作其他用途。机关工会要彻底净化职工书屋图书,坚决杜绝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和非法宗教类出版物的出现。创新陆良县人大网的栏目设置,除了工作信息外,及时刊登习近平近期主要活动及重要讲话和指示、基层代表履职风采,也选用一些反映陆良风情的图片、诗歌、散文、随笔等内容。同时,按县机要保密局要求,规范上网行为和文件传输,严禁涉密信息上网,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以开展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作为抓好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一环,对照“十有标准”,实现联络家、站、室、点的全覆盖,以硬件建设推动软件提升。

  立足职能优势,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要求,立足人大职能优势,引导全体机关干部、人大代表将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走深走实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与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广泛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履职结合起来,找准着力点,找实突破口,使意识形态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深度。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与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结合起来,与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拓宽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凝聚社会各界正能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意识形态环境。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与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持续改进机关作风结合起来,激励人大干部勤于调查研究,敢于动真碰硬,勇于伸张正义,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