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方式<br />增强监督实效 促进曲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创新监督理论探讨 > 正文

创新监督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促进曲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发布日期:2010-06-18
  

 

近年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下称监督法),根据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继承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规范监督程序,丰富监督内涵,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有效促进了曲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两个坚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法为依托,坚持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监督程序,确保监督工作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一)坚持完善工作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对原有的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和废止了监督法没有明文规定的监督内容,修订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工作评议的办法(暂行)》,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监督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级预算监督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工作的若干规定》等30项制度,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在完善工作规则过程中,我们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来。针对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和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加强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要工作的视察、检查和调查,突出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对财经工作以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监督工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同时积极探索工作评议新机制,自2003年以来,通过不断研究完善工作评议的方式方法,对社会普遍关注的17个政府组成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强化了工作评议监督,对代表满意率达90%以上的4个部门授予了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二)坚持规范监督程序。一是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办法》,加强了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工作中,重点在报告提交的时间和内容,审议意见的反馈时限以及对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等加强联系,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在监督议题的选定上,采取联席会形式,主动听取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力求使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年初,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委(室)都分别召开工作联系会,向相关联系单位通报年度工作重点、征求监督事项意见;在准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中,相关委(室)注重与被监督对象加强交流,共同商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常委会审议有关报告时,始终坚持邀请一府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全程听取意见。二是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监督法在总结大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20“10“7“1个月的时限规定,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我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超前安排,认真把握,对提交常委会审议的议题,从内容、形式、报送时间和方式上作出明确要求,并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三是完善审议规程。每次常委会前,在发预告通知时一并确定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为重点发言人,同时将会议审议的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便组成人员围绕审议议题开展充分调研,使会议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会议审议中,将组成人员分成三组,科学安排审议时间,保证委员们充分审议发言,适当安排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各专委委员发言。同时安排工作人员认真记录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并就议题专门编发会议审议简报,及时准确地反映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增加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透明度。常委会结束后,在7日内将审议意见认真梳理后交到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有效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会议效率,进一步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落实。四是规范审议意见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工作机构对会议审议意见在会后及时转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办理的同时,加强跟踪督查、督促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定期反馈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做到督必有办、办必有果,防止流于形式或半途而废。对因人为因素延误期限、迟迟不办理,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人大常委会则采用提出整改建议或质询等方式,以维护人大常委会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