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法院“六强化”推进信息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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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法院“六强化”推进信息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孔垂刚

  富源县人民法院将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抓手,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通过“六强化”举措,努力提升信息宣传的高度、深度、速度,推进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信息工作姓党,全面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信息宣传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宣传工作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以内设机构改革契机,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同意成立新闻宣传中心,做到信息宣传工作有编制、有级别、有部门。基层法院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为保障信息宣传工作正常运转,明确2名干警、1名书记员作为相对专职人员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同时每个部门明确1名兼职信息宣传员,组建成一支拥有18人的信息宣传队伍,常态化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做到队伍当中有法官、有助理、有书记员,让他们作为新闻中心的“眼睛”和“耳朵”,更好发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丰富题材、视角多元的宣传效果。

  三是强化审核机制。严格把控信息上报“三个关口”,实施挂图作战、完善机制,推动打造精品、优质信息。一是把好“政治关”。坚持对外宣传信息在谋划、收集、上报等各个环节始终以是否站在正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是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上为衡量标准,切实把好政治关口,做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领新风尚。二是把好“质量关”。在注重上报信息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上报信息经过信息宣传员、新闻中心负责人与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实行层层把关、级级审核、人人有责,严格按照审核程序编发,确保信息质量得到保障。三是把好涉密关。在信息宣传工作中,坚持未经承办法官确认不撰写、未经法律规定不公开、未经保密小组审查不发布原则,明确保密纪律、压实保密责任、严格保密审查,抓好信息宣传工作。

  四是强化考核标准。基层法院人少事多,信息宣传工作人员不可能做到“真专”,专兼职信息宣传队伍不可能做到纯粹意义上的专兼职,均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承担信息宣传任务。为提升专兼职信息宣传员工作积极性,基于工作实际并结合上级相关部门信息宣传考核办法,完善考核配套机制,制定信息宣传考核办法,通过规定报送任务、明确奖励标准、压实惩戒责任,将专兼职信息宣传员工作任务和部门任务挂钩,实行季度通报、年度考核,把信息宣传任务数作为年终部门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是强化统筹联动。建立全院各部门(党支部)信息宣传工作统筹联动机制,坚持完善三项机制,切实扩大信息源,将信息宣传工作集审判、执行、党建、行政管理向深处、宽处、广处拓展,做到全员参与、部门联动、统筹推进、稳步提升的局面。一是立足自身强内力。专兼职信息宣传员以新闻宣传中心为依托,要求专兼职信息宣传员在微信群每天转发一篇宣传材料相互学习,每周写一篇原创信息发布,每月作一次学习交流,通过相互督促、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切实提升专兼职信息宣传员工作素养。二是用好外脑挖潜力。通过走出去“访”、请进来“讲”、坐下来“谈”、定稿后“传”等工作方式,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所调解员、律师等社会人士征求稿件或者信息宣传点,通过他们的视野、站在他们的角度开展法院信息宣传,切实用好、用活、用透“外援力量”,建立“上下左右”互动咨询联络机制。三是优化组合聚合力。在全院各部门推行特约信息员工作制度,结合工作特性、任务要求,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信息工作小组,按审判、执行、党建等各类别组织重点信息宣传撰稿,做到专业专攻、对口专研的宣传模式。

  六是强化宣传载体。在继续打造创新传统媒体的同时,结合线下人民群众对微信的高使用率,以微信公众号为重点,以微博、网站等为辅助点,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手段、创新载体、创新内容,提升信息宣传的影响力、关注率、阅读量。坚持每个工作日发布微信宣传信息,每周更新一次微博、网站宣传信息;每周编辑一期法院通讯,有效发挥信息工作“直通车”作用;对本院原创文章,有针对性的向各级媒体平台推送推报,切实提升采用率、影响力。探索与当地县融媒体中心、民间自媒体等受众广的新媒体平台建立合作交流机制,让更多群众了解法院、支持法院、相信法治,提升法院司法形象、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推动法治社会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