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对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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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对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公开听证

发布日期:2020-08-18    来源:宣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作者:杨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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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17日下午,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宣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宣威市森林公安局指派侦查员参加听证。公开听证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唐俊鸿主持。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是宣威市下堡街好医生连锁药房荣辉店经营者,2014年初刘某某从云南省昆明市螺蛳湾药材市场购买蛤蚧烘干死体一对、穿山甲片12片(186.7克),用于给其生病的亲人药用,后其亲人未服用,一直存放在家里。2020年春节后正值新冠感染疫情期间,刘某某听说蛤蚧和穿山甲片对治疗肺部疾病有疗效,便将上述蛤蚧和穿山甲片拿到自己经营的药店准备出售。2020年2月15日上午被宣威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

  在听证会上,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详细的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认定的事实、证据材料、法律依据,细致阐述了拟不起诉的理由。

  听证员在听取案件的情况与拟不起诉的意见后,对检察院的拟处理决定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检察院的拟不起诉意见合法、有据。

  通过公开听证、示证、听取各方评议意见等方式进行案件公开审查,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举措,通过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起到了公开审查促公正的作用,保证了司法公平、公正、公开,让人民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