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对安某某交通肇事案、陶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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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对安某某交通肇事案、陶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

发布日期:2020-09-21    来源:宣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作者:刘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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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透明度,打造让群众满意的阳光检察,践行“看得见的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表达权。 2020年9月18日上午,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对安某某交通肇事案、陶某某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局工作人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与听证。检察官分别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危害等方面加以阐述。

  参加听证的人员认真发表意见,从危害结果以及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方面考量,均认为两名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较为恰当,对检察机关公开、公正处理案件给予肯定和赞许。 

  听证后,大家认为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开、公平、公正;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