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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议创新机制开创代表工作新局面

发布日期:2009-05-23
  

●王鸿岗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依法履行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保证代表依法行驶职权的重要环节,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关键。麒麟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办理议案建议新机制,既保证了代表议案建议的有效办理,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常做常新,又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认真办理,不断创新办理工作新局面
在办理议案建议工作中,麒麟区人大常委会着重抓好“提、交、办、督”四个环节。
(一)抓源头,做储备,“提”高质量是关键
议案建议不在于数量多,而在于质量精,高质量议案建议是要具有群众愿望的迫切性和政府解决问题的现实可能性,格式要具有法定的规范性。上一届区人大代表共提议案建议536件,代表人均提2.2件,2008年区三届一次人代会立议案3件,建议136件。从整个代表建议看,代表提议案建议的质量逐年逐届提高。我们主要做法,一是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细胞,细胞有活力,组织才坚强。因此,区人大常委会严把换届选举关,把那些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能代表民意,能在改革开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公民选为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履职作用发挥得到了有力保障;二是抓好学习培训。利用代表工作会、专题培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讲授议案建议选题范围、形成条件及程序要求,使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做到选题准确、书写规范、程序合法;三是开展好活动。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利用视察、检查、调研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深入到基层,让代表充分听取收集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使所提议案建议有情况、有分析、有法律政策依据、有解决问题方案,并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四是选好议题。人代会前,安排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代表草拟议案建议,召开代表小组会议讨论,广集群智,着力增强议案建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真正做到建有用之言,立发展之论,真正使代表参政参在关键处,议政议出水平来。
(二)抓制度,明责任,规范“交”办是重点
及时、准确交办是议案建议办理的重要环节。区人大与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交办工作,认识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和倾听人民群众意见的重要渠道,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工作中形成了规范的交办制度。根据《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作为交办议案建议的职能部门,在人代会期间代表提议案建议截止时间的当天,根据议案建议的内容进行整理,归纳为水利、公路桥梁、城市建设、城乡环境、农业和农村经济、教科文卫、财经、社会治安等八大类,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在人代会后一月内,将确立的议案建议转交区政府督办科,选联工委和督办科工作人员按规定做好交办的议案建议清点、签字交接等工作。“一府两院”的各级领导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了“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的“五定”责任制,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纳入责任追究制,要求各承办单位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理机构具体抓,使议案建议交办落到实处。
(三)抓措施,解难题,推进“办”理工作是目标
代表议案建议反映了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关注,是推进“一府两院”工作的一种无形资产和动力。区人大常委会要求“一府两院”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中做到“三确定、四把关、五不准、六到位”,其中,“三确定”即确定主管领导、确定办理人员、确定办结时限;“四把关”即严把政策关、质量关、程序关和文字关;“五不准”即不准违反规定办理,不准未经走访调查就做决定,不准不和人大代表面商,不准不经审核就答复,不准承办人擅自转交建议;“六到位”即态度到位,对代表提问要认真对待,积极答复,态度诚恳热情;沟通到位,把握好办理前、办理过程中、拿出初步意见后的三次沟通,以便全面掌握情况,客观进行办理;勘察到位,深入问题实质,了解真实情况,有的放矢做工作;答复到位,对代表要给予正面答复、全面答复、实事求是的答复;解释到位,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以不同角度向代表解释办理情况,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办理到位,凡能解决的问题,应抓紧办理,对确需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列入规划,逐步予以解决。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一府两院”各承办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征求代表对办理的意见,沟通了思想,求得了共识。办理完后,邀请代表实地查看,亲自感受办理的效果,征求代表意见满意与否。承办单位通过采取各种新形式、新方法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从而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健康、协调、有序开展。
(四)抓落实,重跟踪,严格“督”办是保障
从办理情况看,承办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办复率为100%,代表面商率为100%,代表满意率达100%,解决率不断提高。在督办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是实行人代会审议制。在每次人代会上,区人民政府按规定提出办理上一年度议案建议情况的报告提交人代会审议,人代会形成审议意见,肯定了承办工作的成绩,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二是加强议案建议办理督查。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作为督查部门,对重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和跟踪问效。在今年8月27日至29日,对区三届一次人代会中提出的3件议案、涉及民生的7件建议进行了督查,督查组深入到建设、环保、煤炭、信用联社等部门及部分乡镇(街道)了解办理情况,指导办理工作,实地查看办理结果;三是走访代表,听取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在对议案建议办理进行跟踪问效时,主动走访代表并邀请代表一同进行督查。今年邀请了七位代表对他们所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代表们又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方案,如对“关于保护东面山体”第3号议案的办理,不是某个承办单位就可独立完成的工作,代表们建议区政府牵头,成立包括环保、林业、国土、安监等部门及有关乡镇的综合工作机构,协同完成这个议案办理工作。
二、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办理建议新机制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民主意识的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也必须要与时俱进。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议案办理工作虽然做了很多工作,效果明显,但与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进一步提高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质量。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学习资料、请优秀代表介绍依法履职经验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代表的培训,增强代表意识,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采取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政情通报会,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使代表知政知情,熟悉社情民意。
(二)进一步健全和推进办理议案建议的激励机制。人大要健全办理工作问效评比机制,区政府要健全对各承办单位的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改变承办单位办与不办、办好与应付都一样的意识,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定期开展评选表彰先进承办单位和个人的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代表履职及承办单位的办理积极性,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加大对办理议案建议的督查力度。人大相关委室要自始自终跟踪督查,要主动到承办单位检查或抽查办理情况,掌握重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通过组织代表现场视察,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召开代表及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对办理情况实行经常性的督办、检查,总结经验,指出存在问题,保证办理的高质量、高效率。
(四)进一步把议案建议办理落到实处。政府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内部协调和督促检查,在办理中,政府督查室要与各承办单位密切联系,及时把握办理进度,督促各承办单位抓紧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加大内部的督办力度,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促、事后有检查,使办理工作在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落实;要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深切体会到,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列为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工作,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是确保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明确责任,规范办理是搞好这项工作的基础;强化监督,积极创新是使这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关键。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各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勇于实践,不断探索,努力提高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使我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再创新局面。

(作者通联:麒麟区人大选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