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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做好人大工作

发布日期:2009-05-23
  ●余荣忠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认识上的重大飞跃,是新世纪指导我国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方法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始终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方针。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不断创新人大工作,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保证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找准结合点
    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紧紧围绕全党的中心工作,密切结合地方人大的职能,找准和抓住切入点和结合点,才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具有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法律和工作监督的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是在履行各项职权中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系列化、具体化,在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加以贯彻落实。《监督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这就明确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履行职权与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政有机统一起来。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发展,党的领导是推进发展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决定重大事项应请示报告,审议主要事项应体现党的意图。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形式,这种监督不是包办代替,而是既监督又支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以确保国家机关在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因此,创新人大工作,只有不断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找准人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正确道路,才能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大显身手。
    二、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找准着重点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人大工作,必须找准着重点,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要的方面是决定大事,为科学发展观夯实坚定基础。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运用自身的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和信息资源,讨论决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推动和促进科学发展。这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重点。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是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离开发展就无所谓科学发展观,这是全党的共识。人大的工作必须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为了保证发展,一切为了推动发展。但是发展必须是科学的,这在重大事项决定中首先应得到体现。要坚定做到“三性”:第一,协调性发展。随着政治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出现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快速发展对环境资源的压力不断增大等诸多矛盾,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是统筹兼顾的协调发展。人大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关注发展的整体协调和发展要素的有效整合,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使“五个统筹”落实到各个方面,真正做到协调发展。第二,全面性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此必须坚定不移。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发展,同时也是政治、社会、文化的发展。如果经济发展较快,社会发展滞后,就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此,人大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统筹平衡,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三,可持续性发展。人大决定重大事项,必须高度重视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各项发展都要顾及对环境资源的影响,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二方面是选贤任能,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法律规定人大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实质上是一种授权,人民把国家权力授予了可以信赖的“公仆”。一个地方究竟能不能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关键是把人选好。人大应不负人民的重托,把“一府两院”的领导成员选好,为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人大选举任免方面的工作,应加予改进和创新。改进的主要方面,是如何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更加一致起来。为此,应进一步扩大推荐权,让更多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推荐,由“少数人选人”变为“多数人选人”;应进一步改进任免办法,真正做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应进一步完善任职考评机制,增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权民授”意识和服务责任感,激励真正干事、干实事、干好事。
    第三方面是强化监督,致力促进科学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人大工作要着重履行好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其实质是防止行政、司法机关滥用权力,其职能是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促使国家机关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此,当前第一是要不断加强和支持政府转变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扭住经济建设这中心不放,确保经济增长,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宏观调控和解决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第二,要重点督促和支持政府解决社会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人大工作本质上是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的工作。人大工作监督以人为本,以民为本,重视民生、保护民利、维护民权,必须从重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利益最现实的事情做起。通过专题审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为民谋利。第三是要把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将人大监督工作的年度计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及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能力,同时,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监督。
    三、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做好人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点
    我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有50年的历史,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仅十余年,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过程中,尚有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探索。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履行好职权,加强自身建设尤为重要。我认为,要从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强思想建设,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大干部的头脑,运用科学发展观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要把科学发展观真正内化为一种价值追求、人生信仰、执政理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增强科学发展信心,凝聚科学发展共识。二是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使人大的履职形成一系列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推进人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三是加强和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好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代表人民,反映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和与之相适应的必要物质基础设施建设。这几个方面的工作得到加强,就为人大落实科学发展观夯实了基础,为创新人大工作,履行好职权创造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作者系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