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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政府落实人大意见受好评

发布日期:2009-07-20
  

 

    2009年3月26日,罗平县政府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所作“关于《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罗平县村级卫生所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受到委员们的好评,部分委员甚至将其称为“政府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典范”。
    为了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在各级党委的大力支持下,2007-2008年,罗平县人民政府筹巨资对尚需建盖的104个村级卫生所全面开工建设。县人大常委会经过对各卫生所建设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后,于2008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罗平县村级卫生所建设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充分肯定全县村级卫生所建设工作成绩的同时,就卫生所建设的扫尾工作、建设资金的拖欠问题、医疗设备的投入、乡村医生的培训管理、新农合的经常性管理及医疗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对此,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财政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对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安排部署。2008年11月12日,县卫生局又专门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就《审议意见》抽调精兵强将,细化落实,大到工程欠款的协调,小到防盗窗的安装都作了具体安排。到目前为止,又对相关卫生所附属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0余万元,除已向省市争取到全县所有卫生所的冷链设施外,又向部分较为急需的卫生所投入设备购置资金15万余元。同时投入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资金135万元,还争取到中国扶贫项目价值527万元的医疗设备充实到乡镇卫生院,12个乡镇卫生院均配置了B超机、X光机、手术床及其他检验等医疗设施,部分乡镇还配置了彩超机、救护车,大大改善了乡(村)卫生院(所)的医疗条件。现在,除《审议意见》中的个别条款因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落实外,大部分已得到落实,不仅全县153个村级卫生所全部投入使用,而且乡镇卫生院服务群众的能力也有了较大提高。委员们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表示满意,认为此项工作做得好,部分委员还将其称为“政府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典范”,希望县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这种负责和务实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