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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政府信用贷款

发布日期:2009-07-20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围绕分析检查阶段重点环节,在检查是否准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检查现行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议案,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形式,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贷工作程序、规范举债行为,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建设项目的重要推动作用等要求。
    近几年来,市政府开展金融信用合作,加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城市建设的投入,这是新形势下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信用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具体体现。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改变就议案审议议案的做法,创新审议方式。一是加强调研工作,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议案的有关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二是重视初审工作,经主任会议研究将政府议案交由市人大财经专门委员会进行初审,提出审查报告;三是了解整体情况,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财政部门就政府性债务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向市商业银行和市广发行申请贷款用于寥廓南路南延线等项目建设并将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对市人大财经专门委员会初审意见进行讨论研究;四是主任会议作决定,主任会议根据调研情况、听取汇报、进行讨论后,决定将市政府申请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市商业银行和市广发行申请贷款用于寥廓南路南延线等项目建设并将贷款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了决议。会议要求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既要把握适当的举债额度,又要落实好建设项目。一是举债搞建设要着眼于事关全局、造福民生的基础性、公益性、社会性发展项目,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坚持建设项目运行与贷款资金使用协调统一原则,保持政府信用;二是强化政府信贷资金的管理,项目的实施要注重规划,科学评估,讲求效能,特别是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的分析,加强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权、责、利和借、用、管、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约束机制和贷款项目绩效评价机制,统筹处理好按期还贷与财政支付能力的关系,制定出完整的资金使用方案和还款计划,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每半年还要就贷款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以及资金调整情况,及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政府信贷资金使用的监督,完善程序,规范行为,规范监督审查工作,重点做好规范借贷、科学管理和强化监督三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就如何加强:一是筛选项目,提出议案。政府的建设项目要通过充分论证和筛选,举债的规模和还债的方式要科学分析,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议案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申请贷款规模的具体额度、贷款本息的偿还方式和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具体方案等内容;二是专题调研,认真审查。由市人大财经委对议案涉及的建设项目、贷款额度、还债方案等进行专题调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审查,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审查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三是会议审议,作出决议。政府提交的议案经主任会议讨论后,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提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表决作出决定;四是完善管理,防范风险。人大要通过有效监督,督促政府完善管理机制,制定信贷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和政府信贷资金还本付息分期分年度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制度,按照“分级负责、谁用款、谁受益、谁偿还”的原则,对政府信贷资金的管理实施专帐管理、专项检查、年度审计等制度;五是组织视察,跟踪问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代表对政府信贷资金的具体投向和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建设质量等进行视察,实现政府信贷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