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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敢水族乡人大主席团“四化”措施搞好人大评议工作温绍书

发布日期:2009-11-25
  
      古敢水族乡十届人大主席团自换届以来,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三必须、三主动、四参与”总体要求,不断创新人大评议工作思路,加大评议工作力度,使人大评议工作达到实效最大化。
      一是评议对象“选举化”。古敢水族乡人大主席团在年初的人大会上,由代表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和“焦点”,通过投票的方式有的放矢地确定评议对象,会后,把评议对象和评议时间在本年度代表活动实施方案中体现出来,然后严格按方案实施。
      二是准备阶段“舆论化”。乡人大主席团制定好评议工作方案后,报乡党委同意后组织实施,并积极与被评单位沟通思想,说明意图,同时,要求乡人大办公室、各代表小组利用广播、黑板报、公告等形式,加大对要进行的评议工作的宣传,形成健康正确的舆论导向,引起广大干部群众对评议工作的关注,      
      二是调研阶段“群众化”。乡人大主席团每次对站所评议时,都精心组织人大主席团成员、代表小组组长和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分析,从而掌握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为评议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评议阶段“开门化”。乡人大主席团在组织乡人大代表对站所或站所负责人进行工作评议或民主测评时,不仅邀请辖区内省、县人大代表参加,还邀请辖区内市、县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加,实行打开大门搞评议,光明正大搞测评,让各个阶层,各种职业的人对乡人大评议工作进行监督,使人大评议工作评议阶段在透明、公平、公正的氛围中展开。
      四是整改阶段“严肃化”。乡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对被评单位或个人进行工作评议或民主测评后,将评议结果以文件的形式报乡人民政府,然后乡政府再把整改要求以文件形式下发被评单位或被评个人所在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人大主席团负责整改阶段的监督或跟踪调查,年底乡人大主席团把被评单位和个人的整改情况报告报乡党委政府后,乡党委政府对代表评议为不满意并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彻底的,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对被评单位负责人进行调离或撤换。近两年来,乡党委政府根据乡人大主席团建议,调离站所负责人2名,撤换站所负责人4名,一改以往人大评议工作,只是人大主席团要求被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写一个整改措施报告或整改方案报乡人大办公室就了事,停留在“文来文往”,“认认真真走过场”的形式上,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任何问题,使人大评议工作走上严肃认真、健康发展的轨道。
      总之,乡人大主席团组织的人大评议工作不仅丰富了代表活动的方式,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机会,有效的促进了被评单位的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的较大转变,而且密切了乡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关系,树立了人大主席团的权威和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地位,强化了人大监督的渠道,同时,对促进古敢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