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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要做到“四个尊重”注重“四个提高”

发布日期:2009-11-25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代表人民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代表执行职务的有效途径,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国家机关及有关组织的重要职责。对待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办理的态度,就是对人民是否负责,对人民的权力是否尊重的表现,办理质量的好坏,落实的力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必须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坚持严要求、高标准,重民生、高效率办理答复代表。在具体办理中要做到“四个尊重”注重“四个提高”。
      一、要尊重宪法和法律,提高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从根本上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社会地位及其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对人大代表如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无论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都必须对国家、对人民有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实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因此,人大代表要自觉遵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认识身为人大代表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心,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在执行代表职务中,不仅要牢记为民代言之责,而且要依法履行好义务,督促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办理好议案、建议,把人民的愿望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尊重人大代表,提高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自觉性。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项各业,长期工作在基层,生活在人民群众中,最大的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最了解社情民意。由于职责所在,代表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开展各项活动中就注重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多次深入调查,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形成的意见、建议,首先是符合民意的,能反映大多数人的要求和愿望,不是代表个人所言之事,其次会议决定列的议案、建议,是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按法定程序表决决定的。从法律意义上讲,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如果没有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或者是没有得到重视,那么人民代表大会就没有充分发扬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就失去了代表人民利益和反映人民意志的根本性质。因此,一定要增强承办工作责任感,提高办理工作主动性,自觉维护和尊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付出的辛勤劳动。
      三、要尊重历史,提高追溯常提议案、建议办结率。从代表在历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看,都存在重复过去提过的议案、建议内容。这充分说明在过去承办中。一是存在重答复、轻落实;二是存在尚未落实的现象。而这些议案、建议,不是个性问题,而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带有共性的问题,需要在交办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对多次提出的议案、建议而又尚未得到全面落实的,应引起高度重视,对重复提出的议案、建议,要追溯过去承办答复的内容是否落实,对已答复办理而尚未落实的,要明确责任,强化督办,兑现承诺;对有落实而不够全面的,要创造条件,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办结率;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重视民生、关爱民生,办实事的实惠。
      四、要尊重现实,提高议案、重点建议办理质量。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体现着人民的利益,也集中反映了不同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深刻认识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是保证党和政府贯彻落实重要决策合民意、得民心的具体体现。但在过去实际办理过程中,也依然存在许多未能办结和难以办理的议案、建议,因此,在现实交办中,既要兼顾全面,更要突出重点,提高办理实效。对一些不顾主客观条件,不分轻、重、缓、急,不切实际,且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可采取多向代表解释,说明未能办结、办理的原因,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争取代表给予理解和支持;对具有代表性、广泛性、全局性的议案、建议,交办中要重点强调,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交办后要进行专题研究,责任到人、强化落实,切实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工作,提高议案、重点建议办理质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