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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村居民低保制度 促进新农村建设和谐发展—会泽迤车人大走访调查农村低保制度

发布日期:2010-01-27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农村低保是政府对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的一个保障标准,是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救助农村困难群众的新型社会救助制,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解决“三农”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高度重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着力解决、保障、改善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及氛围,进一步保增长、保稳定,能更好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和谐发展。近日,会泽县迤车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份县、镇人大代表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在人大代表活动中进行审议。
    通过走访调查,代表们认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帮助特殊群体的惠农政策,只有实实在在的落实好、利用好才能发挥其作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它的保障对象是:因病因残丧失主要劳动力的人员,生活常年贫困的农村困难家庭成员及符合五保供养的“应保未保”对象。对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鳏孤寡独对象给予重点保障,按月70元的金额享受低保待遇,对家庭主要成员因残因病、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对象按月50元的给予救助,因灾及其它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月救助40元,这点钱在实际生活中它能为农村贫困户救急救苦。我镇的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低保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使有限的低保名额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发挥了最大的作用。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会政办发[2007]65号印发《会泽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会政办通[2007]66号贯彻落实《会泽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制定分配方案,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召开村委会全体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名额分配。同时要求各村在操作中要开好村两委班子会、村民小组长低保工作业务培训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的低保对象群众推荐会、党员及村民代表参加的低保对象审核评议会来保障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了真正的贫困村民的切身利益,各村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会议等形式斯斯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低保目的,低保原则、低保范围、审批程序、发放形式,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大家不为个人的小利益而相互争抢低保名额,并能根据自己和别人的情况互相谦让,把贫困名额真正落到贫困家庭中,从而进一步营造邻里之间的和谐氛围,让低保切实达到预期的目的。三是健全制度,阳光操作。实行层层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为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应的村总支书记、村主任也是第一责任人,谁失职追究谁。镇级把低保名额分到村级,村级把低保名额分到小组,由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对低保对象进行评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村委会,由村委会召开村两委和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党员参加的会议进行审核评议,把评议出的结果在村和小组上再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由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报党委政府审批报县低保科。整个操作过程形成制度,在评审的工作过程中严格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每一步严格把关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四是监督过硬。在操作过程中督查组
    全程跟踪督查,并在镇信访办和民政办分别设立信访和举报箱,发动群众进行全面监督,如在低保工作中有违规操作或把不符合条件的纳入对象,经核实后严格查处并追究责任,同时对对举报真实者给予奖励。五是正面引导,鼓励帮助脱贫。从正面宣传教育群众,让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看待低保制度,都知道低保时一种救助贫困制度。让广大群众树立只有脱贫致富才是光荣,不脱贫是落后的信念,在生活中要用向前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并想方设法找发展路子,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低保对象早日摘下低保的帽子。镇还成立结队矿帮扶队子,让干部职工尽绵薄之力为贫困户排忧解难、出谋划策,帮助脱贫,进一步促进新农村的建设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