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杂志 > 2010第二期 > 正文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创新求实

发布日期:2010-05-25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为使代表建议办理更具实效、符合民意,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创新督办方式,力求办理实效。
    一是确定重点。县人大常委会不仅在每次人代会召开前夕开展视察,保证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还决定从2010年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始,每年围绕事关民生及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生产生活困难等问题确定一定数量的重点建议,实行重点督办。今年确定的10件重点建议,县委给予高度重视,在年初制定考核方案时首次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
    二是办前调查。3月10至4月10日,富源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重点建议的领衔代表、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通过的赵升华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采用企农结合方式,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等 10件重点建议开展调查。这是按照监督法和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有关要求开展的一次专题调查。调查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于4月12日召开主任会议,由各调查组向主任会议汇报调查情况,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同时,由各调查组与县人民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专题具体研究办理办法及措施,切实加快办理进度。
    三是定期督办。县人大常委会在2010年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于8月份召开代表建议督办会,专题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对10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以增强县人民政府及承办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代表所提建议的“办成率”,有力地促进关系民生问题的重点建议得到及时解决。确保重点建议办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表彰奖励。年初召开的人代会上,县人大常委会首次表彰了提出议案建议的部分人大代表。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深入体察民情、深层反映民意的履职积极性,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坚持这一奖励制度,今后在每年的人代会上对提出好议案、好建议的代表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成效明显、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进行表彰。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晓富  常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