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骨柔情“花木兰”——记会泽法院娜姑法庭庭长张惠英
在“革命烈士”王光环生前工作的会泽县人民法院娜姑法庭,有一位全市法院最年轻的基层法庭女庭长张惠英,她用勤奋和认真填写生命的每一段乐章,用责任和公正捍卫天平的尊严,用稚嫩的双肩扛起了一面“金天平奖”等至高荣誉的闪光旗帜。这位把青春、汗水和真情都奉献给了审判事业的“花木兰”,带领法庭干警创造了被称为“娜姑精神”的高效调解率。截止目前,法庭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8件,55件民商事案件中有5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率高达96%,当庭履行17件,45件案件巡回办理,巡回率高达81.8%。
娜姑法庭位于会泽县西北部,辖娜姑镇、老厂乡两个省级贫困乡镇的30个村委会472个自然村,8万多人口,地域面积达430.7平方公里。因地处滇东北乌蒙山主峰地段,集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冷凉、干热河谷及泥石流滑坡为一体,辖区内山高坡陡谷深,高寒冷凉贫瘠,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信息闭塞,部分村委会仍不通驿道和公路……这些客观的自然历史条件给法庭审判工作凭添了许多困难。
困难面前,张惠英没有退缩。她含泪放下年仅2岁的女儿,带领法庭干警沉到老百姓中间去办案,从审判庭上走出去,从法庭里走出去,到田间地头、乡村茅舍,去倾听老百姓对我们的诉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人民法官就在他们的身边……并把之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重要路径。
09年5月,时值农忙季节,为方便群众,减少当事人诉累,张惠英带着法庭干警来到娜姑镇盐水村,为5件借贷合同纠纷办理应诉手续,村子里的竹林里围满了看热闹的老百姓。针对当地农民对村规民俗和法律法规的认知误区,张惠英决定先当一回“老师”,办个临时“学校”,有的放矢地讲解借贷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要案释法,举案说法、案外启示,从“常理”中辨出是非,切实起到法律入农民脑进农民心,让老百姓经一事长一智,增强依法办事意识,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弘扬勤劳好学、淳朴诚信的新风尚。随后,清脆的法槌声在竹林深处响起。
然而,其中一位被告鲍某态度极为强硬,拒不承认和归还所欠下的3000元钱。张惠英就入情入理的为她开导“你为了3000元钱失去了一个人的诚实信用值得吗?如果你这次借钱不还,以后还会有人借给你吗?俗话说,欠债还钱,再借不难。现场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你,希望你考虑清楚啊。”鲍某终于承认了,“我现在没有钱,还不起啊。”张惠英接着说:“你先找你的朋友、亲戚借一点、凑一点,现在惠农政策那么好,你只有还上了今年的借款,明年才能继续借,否则以后再也借不到了。” 鲍某接受了她的建议,案件成功调解。至下午6时,法庭所受理的5件案子全部调解成功,并当场履行了3件。村委会主任在法庭作调解工作时还拿来照相机拍照,称要把照片制作成宣传板张贴在村委会门口,警醒那些有欠债不还陋习的人。
“我们要把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与司法目的的实现结合起来,要把司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在当事人之间、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之间、乡土民情与法理的相互冲突与对立中寻求一种平衡, 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裁判。”借助“巡回法庭”,通过“热闹新鲜”的庭审,张惠英帮助村民学到一些打官司的初步知识,接受新的诉讼维权要求,也消除“人家的钱拖拖不要紧”的陋习,树立起市场风险概念,提高诚信守约的法律意识,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09年9月,干沟社区起诉一批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因考虑到案件系多年形成,且涉及面广,被告分散难找等原因,法庭从受理当日起陆续组织人手分组走村窜户,多次巡回办案,有的案件当事人上门找五六次都不在,只要听说当事人的行踪,张惠英就放弃休息,远则驱车,近则步行,想方设法找到当事人就地审理,最多的一天步行十余公里,成功调解19件,其中5件当庭履行。有一次,她与干警不辞辛劳赶到东川,仅用1天时间,往返于东川、因民、落雪村和会泽之间,总计行程600余公里,在当地巡回办案,使该案的事实最大限度地得以查明,当地老百姓看到法官一天之内不远千里往返办案,感慨地说:“这么远,这么难走的路,你们还这么负责地来调查,真是很少见了!”
“法庭虽然离城不远,但没有特别的事,我都要求自己坚守岗位,有时候特别想念孩子,我总会用努力工作来代替这份思念的苦楚……每当我看到当事人脸上露出的笑容,看到一个个纠纷的偃旗息鼓,看到我与同事们一路走来忙碌而又充实的身影,我就会觉得,再多的辛苦再多的委屈都是值得的。”在这位32岁的新时期“花木兰”心中,没有什么比审判事业更重要,没有什么比法律更神圣。她带领着自己的团队,集结在司法为民的旗帜下,扎根在肥沃的司法土壤中,展示着一名女法官的时代风采。
(作者通联:会泽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