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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宣威模式”落实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曲靖法院推开“无执行积案法院”争创活动

发布日期:2010-05-25
  

    4月13日上午,曲靖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会泽召开。会上,曲靖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熊四祥传达贯彻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提出今年执行工作要求,曲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松重点对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提出具体要求。
    近年来,曲靖市两级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大胆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执行了一大批历年老案、“骨头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针对当前执行工作中执行案件数量剧增,大标的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涉及面广的群体性案件大幅增加,而执行工作体制、机制、规则的缺陷及不足,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居高不下的涉执信访率等实际,李雪松院长提出要切实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执行工作案结事了率(全案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案件执结率、案件合格率上升,涉执信访率下降的工作目标和良性发展态势。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方面,李雪松院长强调指出,年内一是要加强执行局的党支部(党小组)建设,真正把执行局的党组织建成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明确对执行局长的任免,一律在先征求上级法院执行局意见的基础上再决定任免,选好配好执行局长并进入党组班子,同时认真抓好中、基层人民法院设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申诉审查(涉执行信访)和综合管理机构的设立。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岗位练兵。教育执行干警正确对待名利,切实做到清正廉洁。 加强执行队伍管理方面,对执行局办案人员实行重点配备、重点培养、重点教育和重点监督;对执行人员思想、作风、工作、生活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错误。量化考核方面,从执行到位率、执行申诉率、执行结案率、执行结案合格率等方面对执行员的业绩进行日常及年度考核,严格奖惩,促进执行员认真履职;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执行工作的人员的调整力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庸碌无为造成损失的,坚决给予问责,切实杜绝敷衍塞责、马虎了事现象。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方面,李雪松院长强调 ,一是不断完善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宣威模式”的延伸工作,重点在资金来源渠道、救助方式单一两个方面取得突破,不断提高执行救助工作的实际质量和效果。二是以建立健全执行指挥中心为主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三是加强与房屋、土地、公安、工商等协助执行单位的工作联系,健全落实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四是注意研究制订规范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的协调配合,从法院内部形成合力。
    会上,曲靖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熊四祥重点对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提出要求。“无执行积案法院”要求执行期限内的结案率,达到100%;执结案件中的实际到位率基层法院要达到75%以上,中级法院要达到65%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的,要符合结案标准;涉执行信访大幅下降。 熊四祥强调,年内中院执行局将对中院和辖区法院的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信访率、执行队伍建设情况等进行绩效考评和排名通报,对排名在后的法院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会上,熊四祥还对执行工作宣传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作者通联: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