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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催生曲靖大巡回办案网络“3+1”维稳模式

发布日期:2010-07-14    作者:区鸿雁
  

     “过去村里有人吵架,田间地头有了纠纷,我们要跑乡里,甚至要到市里去解决,现在“法官”每天就在身边,许多事情在村里就能解决好,非常方便。”曲靖市珠街乡桂花村的63岁村民老陆说。
    “法官为我们的家事不厌其烦,我们还有什么不能解开的结?”2月23日上午,面对回访的乡村法官,农民老胡真诚地说。
沾益县德泽乡政府在发展小集镇建设召开群众大会时,村民老胡与老漆的侄儿媳李女士因小集镇建设及村内账目问题发生口角,遂发生撕扯,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之后进一步扩大的事态曾一度造成小集镇建设工作停滞,有关部门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果。老胡诉至沾益县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老漆等4人赔偿经济损失7000余元。 承办法官阅读了诉状及事发当天公安机关所作的30余份100余页调查笔录,认为该案不仅仅是一件小小的民事纠纷,还是胡家及漆家两大家族和谐与否的火药桶。
     于是,法官依照该院巡回办案机制的要求,先后5次来到漆家和胡家,做两家主要成员的思想工作,老胡及老漆终于意识到了各自的错误,握手言和,老胡撤回了诉讼。
 “李院长,您们的法官心太细了!我们70多万的财产分得一清二楚,法官甚至主动帮年幼的孩子保管存折,让我家今年和孩子的爷爷奶奶一起过了一个愉快和谐的春节……” 2月22日上午,走进办公室的富源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强明就接到当事人刘芬(化名)的电话。    
山村院落、小学校操场、田边地角都成为巡回法官的“审判法庭”,当庭调结、当庭宣判、服判的案子大幅提升,这样办案既方便了群众,又为群众节省了费用,法院真是为老百姓办了件大好事。”采访中,沾益县白水镇综治干部胡明十分高兴。
     曲靖多属山区,农村幅员广阔,偏远群众出行不便、经济条件不好、矛盾纠纷类型相对集中,人民法院能不能在这方面做些尝试。在2008年的曲靖人大法工委讨论曲靖法院工作报告中,不少人大代表提出了要求。同年8月,经过认真调研,曲靖中院决定在辖区沾益县法院试点以“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为主题的大巡回审判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下,沾益法院在辖区个乡镇村(居)委会设有综治室、警务室和调解室“三室合一”的办公场所处,设立了固定巡回审判庭构建了具有曲靖特色的“3+1”维稳模式。同年12月,该模式在曲靖1061个村(居)委会全部推开的同时,9个基层法院还分别在村(居)民小组、当事人住所地和案发地设流动巡回办案点或临时巡回办案点,形成了以乡镇为依托,村(居)委会、农户为辐射点的大巡回办案网络。工作中,巡回法庭推行法院与法庭间的“双轨制”立案同时,机关立案庭和人民法庭每月固定1至2天深入乡镇巡回立案和接访,落实“便民导示”、“法律释明”、“风险告知”等措施,切实保护当事人诉权。实施“审判提速”工程,推行简案简审简写、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即收即审、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系列举措,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司法统计表明,曲靖法院2009年年内巡回办案6819件,巡回办案率高达51.57%,人民法庭巡回率达70%以上,个别法庭巡回办案率高达100%;全面推开简易民事案件速裁机制,平均结案为25天,最快的当天结案。年内通过速裁审结的案件高达2715件,当庭宣判率、一次开庭率高达95%,自动履行率高达65.9%。
    “巡回办案能够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大量矛盾纠纷得予在诉前化解。通过巡回办案方式结案的,平均办案周期仅为45个工作日(含执行),至今没有一件上访或信访。”采访中,辖5个乡镇一个工业园区20多万人口的沾益县花山中心法庭庭长董正国说。

“三不传” “三就地” 延伸代表建议     
“摆桌凳,挂布标,发培训材料,现在开庭!”虎年春节前夕,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法庭庭审活动在罗平县板桥镇一个叫舍帮歹的山村有条不紊的进行。
     村民老王与老龚都是舍帮歹村村民,双方因相邻房屋滴水一事相互赌气,几次闹得脸红脖粗后称老死不相往来。去年6月19日,双方在一次暴雨后闹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好不容易坐下来达成了调解协议,老龚切割开一条宽不过10多厘米高不过5厘米长不过1米的墙角供王家滴水。履行期限届满后,因老龚对切割部分的空地管理权归属不满,遂以调解程序违法为由拒不履行。无奈的老王走进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要求老龚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法庭受理后,考虑到近年来此类案件呈多发性趋势及法院判决执行后又容易反悔及当地人民调解员普遍轻程序等实际,决定召集辖区所有人民调解员到争议现场旁听案件的审理,以案培训人民调解员。       
    庭审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及时休庭就人民调解中的相关程序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给参加旁听的人民调解员发送了培训资料,随后组织人民调解员一同到案发现场参与法庭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说法说理,老王老龚终于握手言和,重新在补充后的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并当场履行。“枯燥乏味的程序性工作变得好学易用,和风细雨中化解矛盾普了法,一个字,‘好’!”快人快语的人民调解员老李说。  
    近几年,辖区山区农村鸡毛蒜皮纠纷不断增多一直是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为了让山区群众少犯一回难,少跑一次腿,罗平法院积极采纳部分政协委员的建议,每年在春耕和夏收夏种的农忙时节,实行“三不传”和“三就地”便民措施,即农忙时节一般不传当事人;老人、病人、未成年人等作为当事人的一般不传;地处交通不便的当事人一般不传,以及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审理、就地调解或判决等同时,不断延伸服务半径,对一些多发性纠纷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审理,以审代会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和乡村干部,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农民为中心”的转变,缩短了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
 涉诉信访招招鲜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缠访、闹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主动采纳人大代表建议的曲靖中院将信访工作作为大立案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明确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判后释疑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等各个环节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内部实行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全市“一盘棋”,推出院长“家访”零距离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其中明确对重信重访案件按照一案一个工作组、一个责任人、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具体责任人和一个协查法官的方式进行包案,随后按照包案领导与上访人见卷宗、见承办人和见上访人的“三见面”的方式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长期以来,由于法院人员编制、经费等所限,有的一个县只设有一个派驻乡镇的人民法庭,相当一部分农村农民打官司还要到县法院,增添了群众的诉累。在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中,我们通过不断创新‘大立案’完善‘大信访’工作机制,全方位推开系列司法为民机制,压力确实大,但也是动力,更是我们落实‘五个着力’,扎实转变工作作风、为民排忧解难的过程。”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雪松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