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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字”要诀心系校园安全———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热点进行监督

发布日期:2010-07-14    作者:骆有才
  

    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心系广大中小学师生和幼儿安全,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紧扣校园安全“热点”工作,迅速行动,深入调查,认真检查和监督校园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
    调查中,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陆良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联系,采取有力措施,共同防范了校园恶性案件的发生。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校园安全责任大于天。在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交织的历史进程中,使学校所处的内外环境日益复杂,涉及校园安全的危机屡屡出现。同时,校园安全具有爆发的突然性、情况的不确定性、时间的紧迫性、破坏的强烈性和社会的敏感性等特点,因此,陆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组建机构,成立校园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县政法委加强协调指导,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和细化教育、公安、法检两院、司法、文化、卫生、工商、建设局等综治主要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在强化“一岗双责”的基础上,实行安全工作联系学校制度,确定59个县直部门和单位,定向负责159个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保工作,靠前挂钩联系学校,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切实维护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三是加强检查,整改落实。综治成员单位和县直各部门深入各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指导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县教育局结合“平安和谐校园”创建的验收,对各乡镇、学校进行抽查。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边检查边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四是加大力度,加强防备。强调各学校增强保卫力量,要求各学校要配备一名专职保卫人员。县城各中小学校和机关幼儿园上学放学时间段由公安布署交巡警和专职保安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同时严格管理,认真落实校园门卫制度,要求各初级中学和重点小学安装电子监控设施,与公安报警系统联网,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五是加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采取多种途经和方式对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暴力等预防群体性事件安全知识的主体教育。积极开展遵纪守法和“三生”教育,开展应急演练,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民警讲授法制安全知识,传授自防、自卫、自救技能,切实提高师生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针对调研中掌握的基本情况、工作措施和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认为: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少年儿童、青少年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涉及教学教育管理秩序,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第一要务,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更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和使命,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为此,陆良人大常委会结合校园安全工作实际,提出六点工作建议:
一要“查”。要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把涉及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排查清楚,制定整改措施、治安防控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消除安全隐患。
二要“防”。要多管齐下,做到人防、技防、物防一起抓,各级党委政府在人事、财政上要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园及周边部署的交巡警和保安要形成工作常态化。
三要“控”。分析媒体报道的几起凶杀案的发生,对具有反社会人格心理疾病的人、具有攻击性精神病人、工作生活倍受失意、信访不信法等有极端言行、具有危险社会倾向的人要重点排查和管控。
四要“治”。公安机关要与教育主管部门对接,发挥主力军作用,层层落实“一把手”责任和“一票否决”制,抽调精干力量,积极采取果断措施全力应对,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全力以赴抓好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工作。
五要“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与公安、共青团等组织紧密配合,围绕“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主题,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日”、“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应急演练等安全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在教育活动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要“导”。要加强新闻媒体对社会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舆论宣传的进一步公开透明是社会的进步,但是,一部分舆论媒体过于渲染炒作,少数网民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借此发泄对社会现实的不满,这些不良舆论在一定程度上会起诱导,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担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为孩子们成长和学习提供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